关于编制审订教学大纲的指导性意见
一、制(修)订教学大纲的指导思想
教学大纲是落实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最基本的教学文件, 是课程教学内容的纲领,是教师教学的基本依据。各专业制(修)订教学大纲应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关于制订教学大纲的基本原则,坚持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突出课程的针对性、实用性、实践性和先进性,构建具有高职教育特色、适应社会需要、理论联系实际的课程教学内容体系。
二、制(修)订教学大纲的基本原则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指出:“课程和教学内容体系改革是高职高专教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要按照突出应用性、实践性的原则重组课程结构,更新教学内容。要注重人文科学与技术教育相结合,教学内容改革与教学方法、手段改革相结合。教学内容要突出基础理论知识的应用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基础理论教学要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专业教学要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根据这一精神,确定我院修(制)订教学大纲的原则如下:
1.明确课程的性质、任务和在专业教学体系中的地位,处理好课程之间的接续关系
修(制)订教学大纲,首先要明确课程的性质与任务,因为只有明确了课程的性质与任务之后,才能科学地提出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和安排教学内容及学时。
在我校,按课程的性质把课程分成以下几种类型 :
( 1)公共课程:以提高素质或培养基本能力为主要任务。
( 2)专业理论课程:以传授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为主要任务。
( 3)专业技能课程:以培养专业技能为主要任务。
( 4)集中实践课程:包括整周进行的校内实训课程和校外实习课程,以培养基本技能、专业技能或岗位职业能力为主要任务。
在教学大纲中,需写明按课程性质划分的课程类型,并对课程的教学任务进行细化,再提出教学基本要求。
同时,在制(修)订教学大纲时还要根据专业教学计划明确各课程在整个专业教学体系中的地位,确定其前导课程和后续课程,从而能从专业教学的全局出发,合理安排课程的教学内容,使各课程能上承下传,互相衔接,形成完整的课程教学内容体系。
2.适应社会的需要,保持课程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
为了使学生能够学以致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课程的教学内容必须适应社会的需要,具有鲜明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
所谓针对性,就是不仅课程本身是针对培养目标而设置,而且教学内容也是针对培养目标和培养对象而安排。由于培养目标是针对社会需要确定,社会需要包括当前需要、近期需要和长远需要,三者必须兼顾,使学生不仅具有在毕业后就业上岗的能力,且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所谓实用性,就是课程的教学内容是相关行业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所实际需要的,或是培养能力和提高素质所需要的。加之学时有限,因此各课程的教学内容应精益求精,理论课程应以服从服务职业能力培养为目标,确定“必需、够用”的“度”;实践课程则要强化技能训练和技术应用,达到懂原理、会操作、能应用。
所谓先进性,就是课程的教学内容 要“新”,能反映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通过教学,能使学生了解和掌握相关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最新科技成果,从而跟上时代的步伐,进入专业和相关行业的先进技术领域;先进性还要体现在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手段、考核方式、教学条件等方面。
3.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注重能力培养
高职教育从总体上说,应做到传授知识、培养能力和提高素质相结合,并以技术应用能力培养为主线 (文科专业以培养实务能力为主线);作为高职教育中一门课程的教学,就要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注重实操、突出能力培养。在非实践课程的教学大纲中,要对实践教学环节作出安排,提出总的要求,还要写明各单元的实践项目及具体要求,并在教学中落到实处。实践课程也要明确基本的理论知识要求。
4.跨专业课程的教学大纲应模块化
有些课程是多个专业开设的,不同专业的教学要求有所不同,学时安排也不一样,修(制)订这类课程的教学大纲,可有两种模式,一是针对不同专业修(制)订一份教学大纲,二是把教学内容编成若干模块:主模块以学时、教学要求最低的课程为基本内容,各专业都要安排教学;子模块是具有专业特点的内容,不同专业选择不同的子模块。模块化的教学大纲具有针对性,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不同专业所开设的相同专业基础课程一般应修(制)订这种模块化的教学大纲。
思想政治理论课应根据 05方案的要求,各专业采用统一的教学大纲。基础英语、数学、计算机基础等公共课程要逐步制(修)订模块化的教学大纲。
在制(修)订跨专业课程教学大纲时,相关教研室必须相互沟通,加强合作,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兼顾素质培养和专业能力培养两个方面。专业负责人应参加跨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的审定。
三、教学大纲的内容与格式
教学大纲的主要内容包括:课程的性质与任务、教学基本要求、教学条件、教学内容及学时安排、教法说明、考核方式及评分办法、教材与参考书等。
教学大纲格式的具体要求主要有如下方面:
(一) 界定实践课程的主要原则
实践课程的界定主要考虑以下几点:
1.以培养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为主要任务的课程。
2.课程名称中带有“训练”、“实训”、“实习”的课程属实践课程,整周进行的集中实践也属于实践课程。
3.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互融合,其中实践教学学时较多的课程。这类课程实践学时占课程总学时的比例原则上应≥50%,但有些课程在教学计划中安排的实践教学学时不到课程总学时的50%,实际上却是以培养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为主,则仍应定为实践课程。
(二)根据 2006级专业计划编制和审定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大纲中写明的课程学时,包括理论教学学时和实践教学学时应与2006年教学计划基本一致,考核和评分方法应符合本学院成绩评分的相关规定(见《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细则》)。
(三)各课程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确定课程的任务,并安排教学内容,切忌照搬某本教材的章节。即使有的课程的教学内容与某教材的章节基本一致,也不要出现“章”、“节”这样的字眼,要进行适当的重组和整合,以单元为单位组织教学内容,突出高职教学和专业的特色。教学大纲内容应简明扼要,能按附件格式(表格)表示的不再用文字表述,避免过繁过长。
(四)理论课、实践课教学大纲格式见附件一,实习课教学大纲格式见附件二(供参考)。
集中实践课程教学大纲的格式可以参照理论课的教学大纲格式,不强求统一,只要能说明问题和突出实践教学环节即可。
(五)教学大纲的修(制)订人和审定人不能由同一人担任。
(六)教学大纲的汇编:
1.教学大纲由教务处统一汇编印制。
2.汇编时,理论课程排在前面,实践课程排在后面。每个专业汇编一本,公共课教学大纲单独汇编,专业课教学大纲汇编中不再包括公共课教学大纲。大纲名称中不再出现“课程”一词,只要写《×××××》教学大纲。
四、教学大纲制(修)订日程安排
1.各教研室应在 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开学第一周收齐教师编制的教学大纲(含电子文档),并将电子文档报教务处。开学第一个月完成教学大纲的审定工作。
2.下学期第六周,各教研室将审定后的教学大纲(编制人与审定人签名)报教务处审核,并附上教学大纲目录。教研室主任必须履行职责,组织专业负责人根据制定教学大纲的基本原则,从内容和格式两个方面严格把关,保证教学大纲的质量。
教务处
2007年1月
附件一:理论课程、实践课程教学大纲
附件二:实习教学大纲
附件三:教学大纲版面层次格式
附件四:公共课教学大纲样式(供参考)
附件五:工科类教学大纲样式(供参考)
附件六:文科类教学大纲样式(供参考)
附件七:跨专业教学大纲样式(供参考)
附件八:实训任务书指导书参考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