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2008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完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对象:已取得硕士、博士学位或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及校级中层以上行政管理干部,能独立开展研究工作。
2. 申报限额: 专业教研室各专业限报1项,各行政部门限报1项,基础教研室限报3项,公共教研室限报1项, 图书馆限报1项。
3.理工类申报金额5000-8000元,人文社科管理类申报金额3000-5000元;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起始日期为 2008年1月1日 。
4.申请者请认真填写《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请表》一式两份,要求计算机打印,经系(部)审核后报教务处。
5.申报截止时间: 2008 年 1 月 16 日。
6.申请书可在学院网页点击下载。
教务处
2008.1.3